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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拟出台历史街区及建筑保护新条例 请市民支招

admin 2012-07-17 来源:景观中国网
为了更好地保护老街区,南宁市最近出台新的《南宁市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以完善对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一座城市的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承载着城市的过去,也是展示着城市的风貌。历史街区作为地域特征、城市文化的载体,需要保护并注重其发展,这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为了更好地保护老街区,南宁市最近出台新的《南宁市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以完善对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征求对《条例》的意见和建议。

  缘由:

  六大现实问题亟待解决

  由于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历史传统街区的保护面临着许多接踵而来的新矛盾、新问题。南宁市自2001年颁布实施《南宁市历史传统街区保护管理条例》以来,对确定保护范围内(朝阳路以西、民族大道西段以北、当阳街以东、新华街以南围合区域和解放路沿街区域,其中兴宁路、民生路为重点保护区)的历史传统街区的保护和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城市的发展,旧条例的部分内容已经与客观情况不符,也面临着六大问题亟待解决。

  这六大问题分别为:一是区域内土地用途混杂,欠缺规划布局;二是许多房屋长期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安全隐患凸显;三是部分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外观与传统建筑风格不协调,破坏了历史传统街区整体风貌;四是部分居民为解决家庭人员增加后的住房问题,乱搭加建不断增多;五是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缺乏,居民要求改造的呼声日高;六是缺乏专门管理机构,保护力度不足。因此,针对新情况,适应新形势,《条例》呼之欲出。

  范围:

  政府认定公布的历史街区及建筑

  南宁市哪些历史街区划入保护规划范围?与2001年旧条例相比,除原条例保护的兴宁片区三街两巷历史街区外,《条例》将适用范围扩大为市人民政府认定公布的历史街区以及历史建筑。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三街两巷”历史街区及市人民政府认定公布的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三街两巷”历史街区是指朝阳路以西、民族大道西段以北、当阳街以东、新华街以南围合区域和解放路沿街区域,其中兴宁路、民生路、解放路和金狮巷、银狮巷为重点保护区;而历史街区内文物的保护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执行。

  措施:

  严格执行规划保护历史街区

  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先行,这是历史街区保护工作开展得较好的城市的共同经验。因此,南宁市将对历史街区保护规划作出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

  同时,《条例》对历史街区的经营活动作出规范,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业态布局要求,力求将文化传统与公众需求结合起来,以文化提升品位,一方面加强历史与文化积淀;另一方面促进商业与文化的融合。 

  《条例》还规定,如果未经城乡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对历史建筑进行维护、修缮或者未按照城乡规划部门批准的维护、修缮方案进行维护、修缮的,造成历史建筑损害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拟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拟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征集令

  如何留住邕城历史街区整体风貌?保护南宁人共同的回忆?现实情况中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中存在哪些突出问题?还有哪些薄弱环节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或保障?还需要增加什么措施对历史街区、历史建筑进行保护?请社会各界对《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研究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南宁市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电子文本已经公布在南宁市人大网站(http://rd.nanning.gov.cn/)上,为了增强立法科学性、民主性,增加可操作性,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南宁市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提醒:来信来函欢迎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请于2012年7月2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邮寄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凤翔路1号,邮政编码:53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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