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改建居住区须建青少年活动场
admin
2004-12-30
来源:景观中国网
今后,新建或改建的住宅小区,都需要建设青少年活动场所。昨天,建设部要求把设立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作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已建成的活动中心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今后,新建或改建的住宅小区,都需要建设青少年活动场所。昨天,建设部要求把设立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作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已建成的活动中心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
目前在城市旧区改建或新区开发建设中,许多都忽视了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设置。为此建设部提出力争在三至五年时间内,使全国社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有较大的改观。
据了解,今后建设部在组织审查城市规划时,会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配置作为重要内容。地级以上城市要建立青少年活动中心,人口规模在30000—50000人以上的居住区要建设文化活动中心;人口规模在7000—15000人的居住小区要建设文化活动站;重点镇和县城关镇也要设置文化活动站或青少年之家。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划建设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要责令建设单位限期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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